各潜在投标人:
本项目招标文件P9页1.5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所提交的资格文件作以下补遗:
1、(4)条款“外埠来赣施工单位还应持有江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进赣投标备案通知手续材料原件、非江西省水利系统施工企业必须持有有效的江西省水利厅办理的《信用档案》原件(原核发的副本无效)”修改为:外埠来赣施工单位还应持有江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进赣投标备案通知手续材料原件。
2、(6)条款“参与本次投标的各投标企业须在本公告发布前已在新余市城市住房与建设委员会办理备案手续。“取消。
特此通知。
刘家水闸除险加固项目部
2015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