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单位:
本工程作二次澄清说明:
一、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12.1.1 说明事项中第3条款“参
加本项目的投标人所拟派的五大员(施工员、质检员、专职安全员、材料员、造价员)均需本人并携带二代身份证原件到场参加开标会议,未按上述要求执行,将视为自动弃权处理”取消此条款;
二、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12.1.1 说明事项中第12条款2资格标的内容“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工程建造师担任且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出具劳动主管部门已备案的劳动聘用合同,劳动主管部门未实行备案的地区,提供当地社保部门有效的证明材料),并附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如果法定代表人担任本工程建造师提供法定代表人证书及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本人二代身份证”调整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工程建造师担任且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附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如果法定代表人担任本工程建造师提供法定代表人证书及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本人二代身份证”。
三、由原开标时间2016年8月19日上午9时30分延期至2016年8月31日上午9时30分。
其它内容不变。
吉安县安塘乡人民政府
2016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