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本项目监理招标文件已作如下修改,请各投标人重新下载制作投标文件:
1、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贰千元整;
2、县交易中心场地使用费800元/标,随投标保证金一同汇入保证金账户,退投标保证金时不予以返还;
3、招标代理费按国家计委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年】1980号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的规定100%计算,由中标人支付。各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需考虑分摊的单价中,不单独列项。
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特此通知!
招 标 人:兴国县农田水利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