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本项目招标文件部份条款作进一步明确:
一、招标文件第10页投标申请人须提供以下证件及资料原件
第⑦款“外埠来赣的投标人须在公告之日前已完成进赣备案手续,并在开标时持有江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本项目投标备案手续原件;否则,不接受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调整为
外埠进赣的投标人须在公告之日前已完成进赣备案手续,并在开标时提供江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该公司进赣备案及参加本项目投标备案手续原件;否则,不接受所递交的投标文件。
二、招标文件第14页第二十四条关于投标人提供业绩要求问题
对于投标企业要求:近五年来完成过单项合同80%即5600万元以上的“湿地公园” 类似工程业绩;
对于投标企业拟派注册建造师要求:近五年来已完成的“湿地公园” 类似工程业绩,拟派注册建造师在该工程中担任项目经理,但对类似工程业绩的建设规模不作要求。
特此说明!
兴国县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7年1月13日